我市将完善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体系,加大节能减排推进步伐,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府常务会议前天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今年全市淘汰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制革、造纸、纺织等行业落后产能的主要目标任务,并将建材行业中的砖瓦窑列为淘汰重点。
据《意见》,2011年前,钢铁行业将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工频炉和中频感应炉生产的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在有色金属行业,电解铝淘汰100千安及以下电解铝小预焙槽,铜冶炼淘汰冲天炉、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铅冶炼淘汰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淘汰未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炼铝工艺,锌冶炼淘汰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下)等进行焙烧、采用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建材行业将淘汰砖瓦18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制革行业将淘汰年加工皮革2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生产线;造纸行业将淘汰单条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生产线;纺织行业将淘汰年加工能力在3000万米以下的印染生产线,淘汰R531型酸性老式粘胶纺丝机、年产2万吨以下粘胶生产线、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间歇法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
我市将强化政策约束机制,通过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强化安全、环保、能耗、物耗、质量等指标约束,强化经济调控措施,落实有关电价、水价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在工商、环保、电力等方面加强监管。还鼓励先进或优势企业兼并收购列入淘汰计划的企业,整合对方的土地、厂房、人员等有效资源;各地的产业布局中,将积极推进产业功能区整合提升,促进产业集聚,加强污染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