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桃江环保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贯彻实施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真正把湖南省第六次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的“四个一律不批”、“八个不准”的要求落到实处,严把环保审批关,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小造纸、小锑品厂、小钒矿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持做到“招商不招污”,从源头上缓解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近三年来,该局共审批项目173个,否决29个,通过严把审批关严格控制了新增污染源。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率均达到100%。
桃江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坚持资源持续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理念,采取有力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积极推动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对那些置节能减排于不顾、能耗或污染不降反升的企业,坚决实施停贷、停运、停电,严管“耗能高手”,斩断“污染黑手”。近几年来,桃江环保局狠抓了对小水泥厂、小石灰窑、小纸厂、小钒厂、沤制池等“五小”企业的关停取缔工作。2008年依法关闭了104家小纸厂、16家小锑品厂、3家小水泥厂和18家非法炼钒厂;2009年关闭7家小水泥厂,停产整治了33家涉锑企业;2010年捣毁非法小石灰窑345孔,竹屑沤制池140个。这些企业关闭后,根据我县环境容量,引进了西部矿业、华菱钢铁、南方建材、中国五矿、湖南稀土等一批战略投者,投资建设了久通锑业、东方水泥、弘基矿业、金明矿业等一批龙头企业,进一步增强了县域经济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