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号从鹤岗市林业部门了解到,围绕实现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今年年底前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标,实现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转变。目前鹤岗市已全面完成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16.8万亩,签定理顺合同4502份。
据介绍,鹤岗市制定了《鹤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区、乡镇也相继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且通过数次召开推进会、现场会、分级培训、督办检查等形式,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及时向农民发放林权证,鹤岗市林业局采取了例会审批制度,既缩短了审批时间,又减少了工作失误。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截止到2010年12月18日,已全面完成了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共计明晰产权16.8万亩,签定理顺合同4502份,做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使广大林农尝到了改革带来的甜头和实惠。
鹤岗市采取市抓县区,县区抓乡镇,乡镇抓屯,层层抓落实,村村有人管,坚持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不改变林地用途、保护生态和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原则。同时,通过采取家庭承包、联户经营、“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招标、拍卖等形式,对承包到期的直接续包,承包合同不完善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进行完善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