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电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在上升为国家战略时,也直面“环保”考验。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唐静亮今天告诉记者,治理海洋污染,不管从现状还是前景来看都十分严峻。“浙江地区海域的主要污染源来自河流,所以预防和治理海洋污染不能单靠一地或者一个部门的力量,需要全社会参与。”
唐静亮表示,浙江省极其重视海洋环境的保护,但治理海洋污染仅靠环保部门是不够的。“浙江地区海域的主要污染源来自河流,尤其是长江入海口的氮磷营养源,对整个东海都带来巨大影响。”
“目前,浙江省已建成25个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全面实施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与趋势性检测、重要海洋功能区环境监测、重大涉海工程的跟踪监测和重大海洋与渔业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以及生态监控区与赤潮监控区监视监测。”唐静亮表示,由于浙江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相比“十一五”期间,近年来浙江海水污染治理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
据了解,浙江省为治理海洋污染问题,加强了陆域污染物入海控制,限制海洋污染物排放。近三年来,浙江累积核准(审核)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270个,审批办理海洋倾倒许可证389个,批准倾倒疏浚物1849万立方米。
记者从浙江省环保厅获悉,“十二五”期间浙江要加强海洋环境的保护。在已有造纸、印染、电镀、农药等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的基础上,浙江将继续研究制定热电、染料、啤酒等行业的环境准入意见,出台化工、造纸、制革、印染、电镀等行业污染整治指导意见,着力深化宁波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温台石化产业基地、嘉兴化工园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台州临海医化园区等涉海工业园区的污染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