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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钱库一造纸厂违法占地至今未被拆除
 
http://www.paper.com.cn  2011-05-11 温州网



造纸厂全貌

5月9日,苍南钱库镇项西村村民向本网来信投诉说,该村村长项某侵占村集体土地违法兴建厂房,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但该地至今仍在运作。为此,记者专程前往该村了解具体情况。  

当天上午11时,记者驱车来到苍南钱库镇项西村黄龙街88号项氏造纸厂。记者目测了一下,该处占地大约有9亩,周边是农耕地,前面是一条河流。造纸厂周边堆积了大量的工业废料、废渣,造纸厂前面的河流变成了黑色,发出阵阵恶臭。当记者询问这个建在农田中间的工厂是否会污染周围环境时,造纸厂业主项某说,造纸厂占地3000多平方米,工厂几年前改进了过滤设备,对污水和气体进行处理再排入河流和田间,前几日接到县里通知也马上停工了。  

举报人告诉记者,2006年8月,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对项氏造纸厂作出过行政处罚。于是,记者又赶到苍南县国土资源局法制监察科,记者找到了苍土监罚字(2006)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写到,1997年10月,项某“未经法定机关批准,擅自占用项西村土地动土兴建厂房,于1998年建成一幢一层砖混结构的厂房,2003年8月,再次擅自占用项西村集体土地动工建设,建成一幢1层砖混结构仓库,并在四周筑起了围墙。经当时国土部门实地勘验,该处为基本农田,改变了土地利用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当时苍南县国土局对项氏造纸厂业主进行处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钱库镇项西村集体土地3060平方米;限被处罚人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一切建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按每平方米30元,对其进行91800元的行政处罚。据了解,至今,项氏造纸厂业主只是缴纳了罚款,并没有执行其他处罚决定。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法制监察科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移交给苍南县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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