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5.11)从省环保厅了解到,鉴于涉铅、危废、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污染严重,将对除国务院环保部门审批以外的建设项目提高环评审批规格,并对以上行业企业落地及生产做出严格限定。
据了解,今后安徽省涉铅建设项目,以及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处置、化工废液(渣)等危险废物利用、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工、垃圾焚烧等项目的环评文件,将由省环保部门负责审批。化工、农药、造纸、电镀等污染较重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将由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负责审批。其他危险废物利用项目的环评文件,由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审批,报安徽省环保部门备案。
此外,6月30日前,安徽省各市将在媒体上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地址、产能、生产工艺,以及环评编制部门、审批机关及文号、卫生防护距离、污染物排放和清洁生产等情况,并接受公众监督。自7月1日起,依照新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做到稳定达标排放。2011年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