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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局:将对流通领域纸杯食品容器进行检查
 
http://www.paper.com.cn  2011-05-12 新华网河南频

    昨日继报道了京、沪、粤等地相继在影院、超市等公共场所检测出含有荧光增白剂的爆米花桶后,记者对郑州多家影院、超市、KTV和一次性餐具批发市场暗访发现,这种对人体有害的爆米花桶和纸杯在郑州仍大量使用、销售,昨天记者从郑州市工商局和省工商局获悉,郑州市工商局立即开展了清查行动,对影院、KTV、超市和黄河食品城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经营无许可证纸杯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可疑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目前检查正在进行中。据省工商局负责人介绍,河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对流通领域纸杯食品容器进行全面检查。

    昨日郑州市工商局局长赵中祥在受访时说:“此事见报后,郑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工商局都很重视,市工商局已经安排全市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全市销售、使用的场所进行检查,并且委托法定监测机构进行抽检,依据检测结果进行处理。我们会尽快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说法。”

    省工商局食品处副处长韩毅表示,食品用纸杯属食品相关产品,其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要求。针对《大河报》报道的问题,工商部门将加大对流通环节纸杯及类似产品的监管力度,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流通环节纸杯等食品容器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为,加大对流通环节纸杯的质量抽检力度,一定把不合格纸杯从市场上清除出去,确保消费者有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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