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欧委会就对华铜版纸反倾销反补贴案做出终裁,裁定对中国企业征收4.3%~12%的反补贴税和8%~34.8%的反倾销税。这是欧盟对华第一起反倾销反补贴案。
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当日表示,欧盟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采取歧视、不公正的“替代国”做法的同时,执意对中国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对同一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双重救济,违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中方企业人士也表示,欧盟此次“双反”终裁有失公平,相关企业将向欧盟法庭提起上诉。
双重悖论
据了解,此次涉及“双反”关税征收的企业包括APP(中国)、太阳纸业和晨鸣纸业,而受影响最大的是APP在华企业金光纸业,该公司是中国铜版纸最大的生产和出口企业。
APP(中国)市场营销及策略规划部总经理郑锐向本报记者表示,金光纸业占到中国出口欧盟铜版纸份额的70%~80%,终裁结果落定后,该公司将被强制征收20%的混合关税(12%的反补贴关税及8%的反倾销关税)。
2010年2月18日,欧盟对我国铜版纸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10年4月17日发起反补贴调查,成为欧盟针对我国的第一起“双反”案。2010年11月17日,欧盟对该案做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征收19.7%的临时反倾销税。郑锐告诉记者,自临时反倾销税实施后公司便基本停止了对欧出口,另一家涉案企业晨鸣纸业出口部孟经理也向本报记者记者表示,高额的强制性关税使他们不得不暂停对欧出口,将出口目的地加以调整。
郑锐称,事实上欧盟无论对中国企业进行反倾销还是反补贴调查都站不住脚。目前欧盟进口自中国的铜版纸仅占不到欧盟市场份额的5%,且没有快速增长的态势,一直比较平稳,“如此小的市场份额怎会对欧盟造纸企业造成实质伤害?”。再者,欧盟在调查的流程上也不合理,欧盟目前并未承认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在此条件下便收集数据对中国企业进行反补贴调查,明显违背世贸法则。
姚坚也表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和应诉企业在本案中给予欧委会充分配合,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中国的铜版纸产业是一个高度竞争的产业,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行,政府既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也不决定市场价格。欧方无视中方配合,无视该产品市场化运作事实,滥用“最佳可获得事实的方法”进行裁决,在程序中存在诸多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瑕疵,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
将应诉进行到底
事实上,自欧盟对中国铜版纸出口企业提出反倾销调查伊始,涉案中企便进行了积极的应诉。晨鸣纸业孟经理告诉记者,虽然晨鸣纸业对欧出口不足本公司出口业务的5%,但欧盟市场仍是本公司重要的出口市场,公司已聘请律师进行积极应诉。她同时认为,单个企业力量薄弱,希望政府部门加以协助。郑锐也向记者表示,终裁落定后,有60天的时间提起上诉,APP(中国)高层目前正在向欧盟法庭上诉。
姚坚也表示,中方将对欧盟铜版纸案终裁裁决进行仔细研究和评估,保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以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他同时强调,欧双方应站在中欧全面战略合作伙伴的高度,更加全面看待中欧经贸关系,顺应经贸合作发展内在规律,坚持自由贸易理念,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避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通过磋商合作妥善处理经贸摩擦,照顾彼此关注,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