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山县环保局组织专班力量对县内死灰复燃的6家小型造纸企业采取强制行动,全部依法予以取缔。
这次行动,是通山县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一次环保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一周内,先后对位于大路乡、黄沙铺镇、闯王镇、南林桥镇、洪港镇、九宫山镇等地的6家小型造纸企业进行了严厉打击,执法队员依法将各小造纸企业生产设备予以拆除,捣毁,并联合电力部门切断了企业的电力供应,不留后患。
据悉,这6家小造纸企业均不符合国家的环保产业政策,能耗大、污染大,属于已被国家列为明令淘汰的“十五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