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6%
□“十一五”期间,我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0.3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2.03%,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1.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5%
□“十二五”期间,我省单位GDP能耗下降16%,实现化学需氧量削减量30.26万吨、氨氮2.934万吨,二氧化硫38.72万吨,氮氧化物23.37万吨
□各市州“十二五”节能目标分解建议方案已形成,初步将全省21个市州划分为四类地区
5月31日召开的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传出消息,“十一五”期间,我省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经国家统计局核定,“十一五”我省单位GDP能耗从2005年的1.6吨标煤/万元降到1.275吨/万元,累计下降20.3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32.03%;二氧化硫排放量从2005年的129.94万吨减少到114.4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从2005年78.32万吨减少到74.4万吨,分别比2005年下降11.9%和5%。
“十一五”期间,为确保节能减排工作任务的落实,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省节能减排办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州开展督查和预考核,并及时公布结果,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州责令整改。
我省采取了系列措施开展节能工作。先后对古蔺郎酒供热锅炉等十大项目进行了节能改造;累计对18个高耗能行业1350户企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实施了关闭和淘汰,形成了947.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推广节能灯年可节能22.7万吨标准煤;启动实施了5个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试点。从2010年5月起,我省还停止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制浆造纸企业和燃煤电厂、烧结脱硫工程是削减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重点。“十一五”期间,我省污水处理厂从2005年的25座增加到现在的近200座,日处理能力从189万吨增加到450万吨,处理率从2005年的30%提高到70%。省电网主网燃煤电厂脱硫装机达到100%,全口径燃煤电厂脱硫装机占到93%以上。
通过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我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10年,五个出川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均值为3.049毫克/升,比2005年下降0.733毫克/升。我省五大流域121个省监控断面中,达标率为82.5%,较2005年上升了11.3%,水质明显好转。全省24个城市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7.18%,同比2005年优良天数比例提高了17.63%,成都、自贡、攀枝花和德阳等17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有所增加。全省单位国土面积排放二氧化硫2.33吨/平方公里,也低于全国2.37吨/平方公里的排放水平。
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也已确定:单位GDP能耗下降16%,实现化学需氧量削减量30.26万吨、氨氮2.934万吨,二氧化硫38.72万吨,氮氧化物23.37万吨。
目前,各市州“十二五”节能目标分解建议方案已经形成。方案初步将全省21个市州划分为四类地区:攀枝花、绵阳、德阳、内江和乐山为第一类地区,GDP能耗降低率为17%;成都、自贡、泸州、南充、宜宾、广安、达州、眉山、资阳和凉山为第二类地区,降低率为16%;广元、遂宁和雅安为第三类地区,降低率为15%;甘孜、阿坝和巴中由于经济欠发达,予以特殊对待,降低率为10%。
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目标,我省将采取实施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新建、扩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现有污水收集管网,加大再生水利用和淘汰各类机动车辆等措施。通过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水平,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167.03万吨和4.7万吨,水产养殖业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量1522吨和8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