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宁德市将淘汰4家企业4条生产线(设备)落后产能5.3万吨。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宁德市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存在瞒报、谎报行为,以及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地区实行问责,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根据《2011年宁德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今年宁德市将淘汰造纸行业中,福鼎市沈青纸业公司,1760、3260型瓦楞纸各1台,落后产能1.00万吨;福鼎市万泰纸业有限公司,箱板纸,落后产能1.00万吨;古田广田纸业贸易有限公司,草浆造纸,落后产能3.20万吨。此外,在铁合金行业中,还将淘汰屏南兴盛铁合金有限公司,2400KVA矿热炉1台,落后产能0.10万吨。
为加快推进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在市政府公告后15天内,向市政府报告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到位前,按项目审批管理权限,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外经局严格控制该地区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核准和审批。对将本地区已经淘汰的落后产能作为本年度计划淘汰任务上报或虚报落后产能数量,以及未将应淘汰落后产能列入淘汰计划的,均视为瞒报、谎报行为。对存在瞒报、谎报行为,以及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地区实行问责,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暂停该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暂停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安全,发展改革、经贸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市直相关部门和监督机构不予办理生产许可,已颁发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注销或吊销。对未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被政府责令关闭或撤销的企业,当地政府要及时通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企业限期办理工商变更或注销登记,未办理的,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由当地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对有关企业做出停电决定,电力监督机构监督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对有关企业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