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迁安有关部门获悉,在河北省2010年度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全省22个县级城市的城考结果中,迁安市被评为优秀,也是唯一获得优秀的县级市,这是该市连续第四年获此殊荣。 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管理规定》(环办[2006]36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省环保厅对全省11个设区市、22个县级城市的2010年度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定量考核。在河北省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2010年度报告中,认为该市投资2.1亿元实施了总长3.2公里的城市道路、16公里的配水、雨污分流管线和1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了10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84%。 让城考组认同的是,该市圆满完成了国家卫生城、国家园林城的复审验收工作。投资23.5亿元实施了42项节能减排工程,淘汰落后炼铁能力30万吨、炼钢能力60万吨、造纸能力1万吨,顺利通过了国家和省厅的减排核查;投资6.98亿元完成了34家企业179项全面达标建设任务;投资1400万元完成了5家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切实加强排污费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环保专项奖金的导入作用,2010年累计发放环保专项奖金4000多万元,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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