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今年将在焦炭、炼钢、水泥、造纸等8个行业、103家企业中实施新一轮淘汰,支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中改造重组,在产能淘汰中培植新的增长点,促进产业升级。
山东省要求积极采取多种手段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坚持依法关闭、依法淘汰、依法整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发挥市场优胜汰劣功能,促使落后产能退出市场。
通过对落后产能执行差别电价和超标准耗能加价政策,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市场调节。落实和完善资源及环境保护税费制度,强化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支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中改造重组,引导和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落后产能进行改造和升级。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落后产能企业,提高优势资源集中度,鼓励企业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