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今年我省要淘汰12个行业266户企业的落后产能,涉及炼钢产能115万吨、焦炭25万吨、铁合金5.4万吨、电石11.2万吨、水泥1421.7万吨、造纸14.67万吨、炼铁15万吨、小煤矿10.5万吨、小火电机组38.6万千瓦。在7月7日召开的全省工业节能减排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副省长李成云代表省政府与21个市州签订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书。
根据安排,各市州将于7月20日前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政府、企业及具体生产线和工艺设备,并将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报送省政府和省经信委。
“十一五”期间,我省建立了淘汰落后产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逐年分解落实目标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运用财政、价格、金融等手段,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序推进。对电力、钢铁、水泥、焦炭等高耗能行业1350户企业的落后产能实施关闭和淘汰,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211.6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862.4万吨,关停和淘汰炼钢能力145.7万吨、炼铁能力138.21万吨,淘汰落后电解铝产能2万吨,淘汰落后焦炭产能338.3万吨,淘汰落后煤矿产能2901万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实现工业节能目标的贡献率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