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14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玉泉一行赴茶陵,就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
“十一五”期间,茶陵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以饮用水源保护流域治理为重点,突出治理了洣水流域的造纸、磁选等行业。关闭“康华化肥”等污染大户,取缔“一星纸业”等11家造纸企业,整顿磁选企业21家,限期搬迁了“大地钨业”等污染企业。
在农村生态环境方面,该县大力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对农村垃圾卫生清理进行彻底整治,现有100个村实现了达标,农村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整治。今年将完成100个村的建设任务。
姜玉泉说,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茶陵要注重教育引导,转变观念,强力整治污染企业,全面保护生态环境,做好农村垃圾处理,提升管理水平,造福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