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上半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劝退、暂缓、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未按要求开展规划环评的项目7个,涉及投资36.82亿元。
“十二五”期间,我省把淘汰落后产能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使调结构和抓减排互为推手,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充分发挥并行使好环评“控制阀”、“调节器”、“杀手锏”的作用。省工信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向各市下达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其中,淘汰焦炭60万吨,铁合金2万吨,电解铝2万吨,水泥220万吨,造纸8万吨,印染2750万米。拟于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并实施考核。环保系统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来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另外,上半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试生产环保核查项目57个,其中批准项目44个;竣工验收项目44个,对4个未达到环保验收条件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要求;批复开展环境监理项目14个,确保环评措施和“三同时”制度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