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十二五”时期的污染减排指标增加了、范围扩大了、要求提高了、潜力减少了。要做好浙江省的“十二五”减排工作,必须客观分析全省的产业结构、发展阶段和经济特点,充分把握“十二五”污染减排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这是做好减排工作的前提。
“十二五”浙江省减排工作任重而道远
从减排内容上看。“十二五”期间,减排指标在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基础上,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指标;减排范围在工业和生活污染源基础上,将交通机动车和农业污染源纳入减排体系。新的工作对象和领域,给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污染物增量分析。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产生的污染物新增量需要更多的减排量才能消化。“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城市化率将提高4个百分点,GDP仍将以年均8%以上的速度增长。据测算,全省城市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影响化学需氧量减排2.2个百分点、氨氮减排两个百分点。全省GDP增长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影响化学需氧量减排约1.3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约1.7和1.5个百分点。这部分实实在在的增量,同样需要大量的减量加以消化。
从减排难度上看。2010年浙江省一次能源的消费量接近1.7亿万吨标煤,尽管单位能耗增长从“十一五”的年均7%调低至“十二五”时期的年均4%,但为了支撑“十二五”年均8%以上预期经济增长,煤炭新增量也将带来大量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增速正以两位数增长,除了带来交通拥堵外,也带来了氮氧化物排放量的迅速增加,黄标车淘汰和油品提升跟不上减排需要,机动车产生的增量难以在短时间内消化。全省农业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治理工作起步较早,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村污染治理广泛开展,进一步减排的空间也很有限。
从减排的潜力分析。“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浙江省4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仍要以两位数比例削减。但从减排潜力分析,2010年全省万元GDP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53.3%,是全国平均排放强度的57.4%;万元GDP二氧化硫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54.8%,是全国平均排放强度的45.2%,单位GDP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空间相对较小。经过“十一五”期间的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除脱硝工程外,全省大的工程减排项目已经不多,持续减排必须更多地依靠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从减排能力建设看。由于污染减排人才和技术上的制约,进一步提高现有两项指标的减排效果面临的困难很大,要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必须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另外,由于新增指标氮氧化物和氨氮减排基础研究不够,其减排无法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即便技术手段可以在短时间内取得突破,相关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要发挥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减排工作任重而道远。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十二五”减排的根本选择
浙江省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过多依赖低端产业、过多依赖低成本劳动力和过多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两头在外”的经济格局依然延续。强化结构调整和产业集聚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浙江省“十二五”减排的根本选择。
从根本上调整结构,挖掘容量。浙江省是资源小省,需要大量资源和能源输入,由于产业层次低,产品附加值不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较低,污染相对集中,若继续以传统模式发展下去,资源难以支撑、环境难以容纳、社会难以承受、发展难以为继,加快调整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
强化产业升级,腾出环境容量。近年来,浙江省在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进度仍然滞后于污染减排的要求,主要问题是改革开放后,浙江工业化起步于私营经济、乡镇工业,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能力,结构调整难度较大。结构调整和产业集聚升级核心是实现“两个最”:单位环境容量的最大化利用、实现对环境最少化的伤害或影响;原则是由“两高一低”向“两低一高”转变;真正目的是把单位GDP的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下来,最终实现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高强度国土开发,要求更大的减排力度。浙江省凭借着仅10.18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承载着5400万常住人口和1700万外来人口,创造着2.7万亿GDP,高强度的国土开发给相对较小的环境容量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根据浙江省有关部门对“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综合评估,温州、台州、舟山的环境资源承载力较强。以这些地区为主的临港工业布局上,尽管产业层次高、产品档次和工艺装备先进,污染物控制和治理措施完善,但重化行业造成的污染物排放绝对量仍相对较高,需要化大力气加以消化,以更大力度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创新型省份的建设,给减排带来新的契机。浙江省为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大力加强和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为结构减排的整体部署指明了方向。浙江省服务业单位能耗占全省单位GDP能耗的1/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印染、造纸、化工等行业相比有数量级的差距。“十二五”规划目标提出,全省第三产业比重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力争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从43%提高到48%。要上工业项目,就要考虑配套服务业进行平衡,尽管难度很大,但确是一条行之有效的结构减排之路。
实施“六大工程”推动“十二五”减排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环境保护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811生态文明行动方案要求,抓好“十二五”污染减排行动方案的实施,大力实施污染减排“六大工程”,即增量控制工程、工业污染减排工程、污水处理厂减排工程、脱硫脱硝减排工程、机动车污染减排工程、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程,重点突出“控、调、治、提、管”5个字,确保全面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
严格控制增量,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把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作为促进节能减排的根本性措施,深入实施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优化产业布局。努力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耗总量过快增长,确保“十二五”新增煤炭消费量控制在3500万吨以内。合理控制机动车增长速度,在杭州、宁波等城市推行新能源汽车试点。适度控制畜禽养殖总量,推进畜牧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积极调整结构,推进产业集聚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强制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特别是要加大造纸、印染、化工、制革、电力、建材、冶金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确保全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0%以上。大力发展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海洋经济和现代农业,振兴装备制造业,大力推动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努力降低能耗、物耗和污染排放强度。
扩大治理范畴,落实重点减排工程。全面启动两项新增污染物的治理。积极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改造,加大脱氮治理力度。强化对印染、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氨氮的治理,加大氨氮废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全面开展脱硝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省200MW以上燃煤机组全面完成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继续抓好现有两项污染物的治理工程。深化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省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10万吨/日以上,新增污水收集管网6000公里以上,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5%,污泥基本得到有效处置。加快推进脱硫工程建设,对有天然气气源保障的地区,热电机组和燃煤锅炉推行煤改气工程。
不断提高标准,加大减排治理力度。适度提高治污标准。到2015年,太湖和钱塘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其他流域提高至一级B排放标准。提高排污费收缴政策标准。2015年,全省污水处理厂平均再生水回用率由目前的1.7%提高至15%。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集聚升级和淘汰3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生产线,重点地区淘汰4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生产线。淘汰年加工能力在3000万米以下的印染生产线,淘汰综合能耗和新鲜水取水量达不到《印染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印染生产线,提高中水回用水平,全省印染行业平均重复用水率达到35%。
实施监管减排,持续提高减排绩效。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和定期目标责任考核,督促重点企业和单位强化管理、提高能效、减少排放,确保各项节能减排措施落到实处。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脱硫脱硝设施等减排重点工程的监管。坚持“出重拳”,打好“组合拳”,在加强现场监管的同时,综合运用项目审批、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提高减排项目综合绩效。坚持“治旧控新、建监并举”,抓好重点区域、流域、行业和企业的污染防治,解决好突出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