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商务部网站发布《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包括印刷机械在内的25个行业被列为出口重点行业。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印刷机械行业首次被单独列为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重点行业之一。查询商务部等9部门在2006年发布的《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意见》发现,“十一五”重点出口产品中并没有明确提到“印刷机械”行业。
《意见》指出,国家将加强重点行业出口指导,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发布25个行业出口发展规划,制定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业内人士分析,印刷机械行业被单独列入出口重点行业,将有助于提升印刷机械行业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国产印刷设备的技术水平,其下游的印刷行业也将受益。
《意见》明确提出,机电产品出口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要大力调整出口结构,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促进出口结构转型升级。
该《意见》由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银监会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业内人士指出,11个政府部门联合发文,表明国家对机电产品出口形势高度关注。
《意见》对机电产品出口明确提出以下4个发展目标。
一是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推动出口产品结构从劳动密集型向劳动密集型和技术资金密集型并重转变。扩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机电产品出口,力争一般贸易机电产品自主品牌出口比例提高到30%。
二是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推动出口市场结构从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全面发展转变。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中东、拉美、非洲、东盟、南亚等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努力实施好已签署的自贸协定,加快区域内贸易便利化进程;努力将对新兴市场的出口比例提高到40%左右,增量占比提高到60%以上。
三是优化出口经营主体结构。推动出口企业结构从车间型向营销型转变。鼓励工程机械、印刷机械等25个重点行业100个排头兵企业建立健全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培育和认定200个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业,着力培育100家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跨国机电企业集团。规范企业出口经营行为。推动中小机电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是机电产品出口逐步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推动出口从以产品为主向产品、技术、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继续巩固机械类产品的传统优势,培育电子类产品的竞争优势,强化大型成套设备的综合比较优势,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适度减少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产品出口。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强机电出口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承担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任务;完善进口贴息政策,加大对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支持,支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核心零部件;引导企业加大国际市场品牌建设投入;推动企业开展商标和专利的国外注册保护;加大中小企业出口融资支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注重发挥中介机构的协调作用。
据了解,自“十一五”以来,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继续高速增长,总体规模比“十五”期间翻了一番多;出口结构继续改善,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超过50%,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出口份额稳步上升。截至2010年,机电产品连续16年保持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