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亏损,今年4月28日被暂停上市的*ST金城遭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深交所昨日发布公告称,因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行为,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
深交所查明,*ST金城于2002年前为原控股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城集团”)向工商银行(601398)辽宁省分行申请的多笔贷款提供担保,*ST金城直至2010年6月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后才予以公告。根据判决,*ST金城担保责任涉及金额1.5亿余元,占200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
根据相关规则,深交所决定对金城集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ST金城时任多名高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深交所的公开谴责,*ST金城随后发布公告称相关当事人诚恳接受深交所的处分,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