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办事,先办证!现在凡事想有个保障,那就得先拿到相关许可证,毕竟出了啥事还能受到法律保护,但这对江陵县的林师傅来说,变成了一种奢望,因为他手中拿着林权证,承包合同也没到期,可那块林木的种植、砍伐都和自己没了任何关系,这事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林师傅是江陵县人,承包土地种植树木积累了不少经验,6年前,儿子林武勇遇到一个叫邹立军的人,说要转让自己的林地。当时林勇说要转让可以,必须要办的到林权证。
据了解,林权证是确认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也是确认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林师傅介绍,那块地是一位叫成传清的村民在种植树木,没有办理林权证,邹立军想要获得该地的林权证,还需要村委会和成传清的同意。当三方意见达成一致后,邹立军开始按程序找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邹立军和村里签订承包合同后,林权证也如期办理下来,2005年9月,林师傅以儿子林武勇名义和邹立军签订了林权转让合同,在段面长650米的王荆公路旁,1300颗树木由林师傅经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可是,2007年10月份,眼看树苗已成林,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林师傅说,2007年,林业局不知采取什么途径,发了砍伐证,让别人把树砍了,没有发给他,发给了另外的人。林师傅不明白了,林权证是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林权证明明在自己手上,怎么就被别人采伐了呢?
当时,为了取得合法林权,林师傅是督促邹立军,几经周折才将林权证办了下来,可是这才经营两年左右,树木尽被他人全部砍掉了,林师傅是怎么也想不通,这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林权证怎么就成了一纸空文?于是林师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林师傅说,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三次审判,最终结果为荆州村村民委员会和邹立军的承包合同有效,邹立军与林武勇的转让合同也有效。林师傅的这个林权证也是有效的。林师傅说,当时他以2万元承包这块林地,但树木被砍时,他请荆州市楚凤司法鉴定机构做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树木市值已经达到了11万多。
林师傅说,这几年他和江陵县林业局协商过多次,林业局也提议过请中间人从中调解。现在那块地也不知是谁种上了新树,虽然手上拿着自己的林权证,却不见自己的林木。针对林师傅的林权问题,记者多次联系了江陵县林业局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也诚恳表示,在办证审理环节上存在疏忽,但是关于具体赔偿还需要和林师傅进一步协商。
编后:林权证犹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一样,是权利所有人享受权利的法律依据,是国家法律给予林权权利人应该享有的法律保护,记者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