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然而河北任丘市环保局不但没有对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到统一的监督管理,反而被村民质疑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救救我们,我们实在无法生活了”近日记者接到任丘市心中驿乡南马辛庄村村民及周边村群众举报,反映任丘市心中驿乡南马辛庄村村东有一家造纸厂天天向厂南侧大坑排放浑浊污水,气味刺鼻难闻,严重污染了周围坏境,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群众多次向环保局举报反映,然而任丘市环保局只知道收费或者罚款,并不对造纸厂进行查处。环保局收费后默许造纸厂非法排污,间接充当保护伞;环保局放水养鱼罚而放之,使周围更多的群众生命安全正在遭受危害。”因事关三农及社会稳定,被内参编辑部特派调研人员对此进行了实地调研。
调研人员在举报人的带领下来到南马辛庄村,调研人员在现场看到,这是一家无名的小造纸厂。在现场调研人员看到,黑色的污水存满了企业南边的大坑,气温刺鼻难闻。
一个不愿意透漏姓名的村民告诉调研人员:“这家造纸厂已经存在好几年了,白天晚上不停的干,几乎没有停止过生产。”
“因为受到了造纸厂的污染,周围的庄稼都不通程度的减产。”一位村民补充到。
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同时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也指出:要保护环境,一要继续抓好治污减排。二要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三要积极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快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四要增加投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强环境维护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督。
然而为什么任丘市小造纸厂还在肆无忌惮的生产非法排污呢?
做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任丘市环保局是否真正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河北省任丘市小造纸厂严重污染环境,环保局监而不管、以罚代管,环保局领导被当地群众指为污染企业保护伞,严重失职、渎职。此事应该是一个典型。在此希望国家环保部及省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尽快启动问责制。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有关责任领导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