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林业厅出台了《关于科学发展桉树速生丰产用材林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广西桉树的科学种植、科学经营和科学管护。
《意见》认为,桉树是广西重要的速丰林树种,具备森林共有的多种功能,在支持林业生态建设、支撑林业产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要继续保持广西速丰林面积、桉树林面积全国第一,把广西建设成为全国木材战略储备核心基地,为打造造纸与木材加工千亿元产业提供原材料保障,实现我国林业“双增”目标作出贡献,必须继续发挥自然条件优越,科学发展桉树速丰林。
《意见》指出,科学发展桉树速丰林要以可持续经营为宗旨,以培育森林资源为目标,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为主线,以转变发展方式为动力,坚持生态优先,依靠科技创新,强化科学经营,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着力增加优质商品木材资源储备,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木材的需求。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地适树、良种良法,科学经营、持续发展四大原则。
《意见》明确,“十二五”广西桉树速丰林总面积由2010年的2700万亩增加并稳定在3200 万亩。主要布局在中亚热带气候带分界线以南的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崇左、贵港、玉林、梧州、来宾等9市,以及百色市的平果、田东、田阳、右江区、田林、河池的巴马、金城江南部、宜州市南部、环江县南部、柳州市的柳江县、柳城县、鹿寨县南部的部分海拔400 米以下区域。其中,桂南、桂东南地区主要发展林桨纸短轮伐期原料林;桂中、桂西地区主要发展中大径级林板原料林;桂北地区主要发展耐寒品种的大径级材。严格控制在商品林区内,严禁在公益林区特别是水源涵养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种植短轮伐期桉树工业原料林。
《意见》提出了科学发展桉树的技术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技术规程坚持“良种、良地、良法”,遵循适地适树、多树种、多无性系原则,科学整地,适时栽植,科学施肥,及时抚育,加强病虫害防治。二是科学选择造林地块。应选择在宜林荒山、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低效林地,不得毁林造林,不允许毁坏公益林营造桉树速丰林。不宜在气温较低的山区和坡度35°以上陡坡地带营造桉树速丰林。三是鼓励营造混交林分。鼓励营造混交林,连片造林1000亩以上的要做好多树种搭配,多个无性系混合,提高抗病虫害能力,提高桉树速丰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抗逆性。四是采取生态保护措施。造林整地尽量避免破坏植被,缩短林地裸露时间,保护林下枯落物,保留采伐剩余物,增加生物多样性。提倡保留山顶、山脚、沟谷两边10—20米宽的原生植被带。在坡长超过200米以上的山坡,提倡每100米保留5—10米宽的原生植被带,减少水土流失。五是推广现代营林技术。采取桉树种植与固氮树种混种或轮作、中大径材与小径材混合经营等措施。通过实施挖小穴、回表土、化学除草、不炼山、少耕免耕等现代生态营林新技术,避免因炼山造林引起森林火灾和二氧化碳急剧排放,避免掠夺性经营。六是定向培育多元发展。调整和改变以培育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为主的单一经营模式,不断拓展桉树木材加工利用新途径,实行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人造板原料林、中大径材多目标经营。
《意见》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良种选育,夯实发展基础。引进新的优良品种,通过杂交、无性系选育等措施,不断繁育出生长快、材质好、抗性强的桉树新品种,促进桉树良种升级换代。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提高营林质效。力争在桉树速丰林水分和养分利用机理、可持续经营技术、连作和轮作与林地地力变化的关系、地力维持和恢复技术、对环境的影响评价、生态状况长期监测等研究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广科学的整地方式、混交方式、造林模式、配方施肥等。加强技术培训。三是加快改革步伐,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林地、林木资源评估、流转、抵押贷款等制度,规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承包、租赁、抵押、继承、转让和拍卖。要培育多形式的活立木市场,缩短投入变现周期。依法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四是加强技术指导,搞好各项服务。要加强指导和管理,督促各造林主体按有关规定营造桉树速丰林。对不按技术要求执行的,要督促整改,必要时应在有关政策上予以调控。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类林业产业协会、各种林业中介机构和专业合作组织,要加强技术指导,提供优质服务。逐步建立桉树速丰林建设的经营保险机制,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要正确引导群众科学造林,合理经营。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要实行桉树速丰林营造与相关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要加强舆论宣传。
桉树是世界上栽培最广泛的人工林树种之一。近10年来,广西桉树人工林发展迅速,目前广西桉树面积近2700万亩,居全国第一位,每年桉木材产量占全区木材总产量的70%以上,对缓解广西乃至全国木材供需矛盾,推动木材加工和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发展,维护国家木材安全,增加森林碳汇,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