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兴宁兴田街道一纸品厂15日下午发生火灾,由于该厂违法储存甲醇致使火势蔓延,附近小学师生全部转移,幸亏消防官兵扑救及时,才无人员伤亡
梅州市消防支队前日通报,该市兴宁兴田街道一纸品厂15日下午发生火灾,由于该厂违法储存甲醇致使火势蔓延,附近小学师生全部转移,幸亏消防官兵扑救及时,才无人员伤亡。
16日凌晨,纸品厂老板张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警方刑事拘留。
梅州市消防部门15日下午1时33分接报警称,兴宁市兴田街道原兴宁棉纺厂内的一间纸品厂发生火灾。
事发后,兴宁市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公安、安监、消防、交警、卫生、供水、供电及兴田街道办等工作人员进行灭火扑救,疏散附近的汉芬小学全体师生及周边群众,并对现场周边实行交通管制。至下午3时45分,大火被扑灭,抢险人员随即对该厂进行“地毯式”搜查,未发现人员伤亡。
发生火灾的纸品厂是一间私人企业,老板张某是兴宁市兴田街道办人。经初查,今年4月份,纸品厂老板张某买进4吨多甲醇非法存放厂内,使用后还剩2吨多的甲醇致使火势蔓延。目前,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正在调查、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