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国林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其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任务已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开始在7省进行试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明年将启动试点。
2008年全面铺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已完成确权集体林地26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5%;发证面积22.65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87%,8379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同时,配套改革逐步深入,扶持集体林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社会服务等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26个省(区、市)林权抵押贷款456亿元,21个省(区、市)森林保险投保面积3.9亿亩、保费4.3亿元。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10万多个,县级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达980多家。各地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全国2550多个林改县,农民林业收入占人均年收入的比重由2009年的12.96%提高到目前的20%以上,许多林业大县林业收入占到农民纯收入一半以上。
国有林场改革中央支持政策已初步明确。近日,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在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省开展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的原则,试点的主要内容是,探索新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创新生态公益型林场、商品经营型林场的经营机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将在2年内完成。同时,我国首个《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也于近日颁布实施。
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方面,正在进一步完善指导意见,明年将选择在改革基础条件好的地区或单位启动改革试点。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深化林业改革、消除体制机制性障碍,是林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质量效益的根本途径。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推进林业三大改革的关键期、攻坚期。集体林改明年将全面完成确权到户和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扶持林农充分利用27亿亩集体林地,培育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通过科技进步和精耕细作,尽快使林地亩均产出提高到与耕地相当的1000元,实现生态保护与增收致富双赢。国有林场改革争取在“十二五”时期全面推开,使4500多个国有林场的潜力得到充分释放。抓住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等有利契机,大力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力争再现昔日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