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宁夏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为确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2012年我区将淘汰关停3类企业。
按照目标要求,2012年,我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比去年减少2%,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要比去年减少1%,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要继续稳定保持三类良好水质,银川空气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西北省会(首府)城市首位。
为此,今年我区将对非工艺需要的企业自备电厂、年产5000吨以下的淀粉企业、污染排放不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炼铅企业烧结机全部予以关停和淘汰。此外,全年要淘汰落后产能焦炭120万吨、铁合金5万吨、电石13万吨、水泥100万吨,并对确定的30家重点企业重新核定初始排放量,设定排污权,超量排放将加收排污费。
今明两年,全区所有工业园区都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一半以上的火电厂要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排放旁路,西夏热电等9家电厂13台燃煤发电机组将建设完善脱硝工程,对工业企业和集中供热大型燃煤锅炉全部进行脱硫改造,为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