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12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区90%以上的企业已在株洲市排污权交易所办理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相关缴费手续,缴费金额约390万元。加上株洲市辖5县(市)企业缴纳的费用,金额合计约有500万元。
作为湖南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分配及有偿使用首批试点城市,株洲针对化工、石化、火电、钢铁、有色、医药、造纸、食品、建材9类污染较重企业,启动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
株洲市区试点的135家企业中,除14家即将关停的涉重金属企业外,需缴纳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企业有121家。其中112家已办理相关缴费手续,其余因资金困难等原因未办理缴费手续的企业也已向市环保局提交了延期缴费的申请报告。
株洲市辖5县(市)需缴纳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企业有502家,已有305家办理了相关缴费手续,缴费金额约110万元。剩余的197家企业大部分因资金困难或需重新分配核量申请延期,仅有少数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缴费。
据株洲市排污权交易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未在去年12月31日前办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相关缴费手续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吊销企业排污许可证,取消其初始排污权分配资格,今后按照新增项目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