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安徽太岛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点宣传根本没有进行实质性建设的项目,非法集资6.08亿元,案件轰动全国。2009年,阜阳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但涉案人员张君兰一直在逃。2011年6月10日,张君兰迫于压力自首。经公安机关侦查,他共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677499元。日前,太和县公安局依法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03年6月11日,由安徽太岛薄荷药业有限公司和安徽阜阳福兴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安徽太岛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于2003年7月22日开始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初始阶段,为吸引群众存款,该公司以与群众签订股份林苗圃、林场合同的方式,约定在5年内分阶段支付本息,5年累计返还本息为投资额的220%。随后,又分别以“股份林合同书”、“合作(股份林)合同书”的名义与群众签订合同。
非法集资过程中,安徽太岛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宣传画册、内部专刊、光碟等宣传资料,并联系有关媒体,片面宣传公司造林项目符合国家政策,重点宣传根本没有进行实质性建设的林纸一体化项目,夸大建林面积。
为迷惑群众,该公司采用抽象的概念表述经营模式,刻意回避返本付息的集资模式及经营风险,造成其经营模式完全合法、符合国家政策、为政府部门所认可的假象。
在此基础上,该公司不断扩展集资区域,先后在安徽、河南、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地成立分公司、特许服务中心,在当地开展集资活动。从2003年7月至2007年12月,共向群众吸收款项6.08亿元。
案发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人张君兰外逃,踪影全无。2008年7月18日,根据市公安局指令,太和县公安局对张君兰立案侦查,并对其办理了强制措施,上网追逃。
在强大的“清网”战役中,犯罪嫌疑人张君兰迫于压力于2011年6月10日到太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当日,公安机关对其办理了取保候审。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君兰自2004年1月至2007年12月参与安徽太岛农林发展有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677499元。2012年2月13日,太和县公安局依法将其移送太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