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2年2月27日再次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价格相适应,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
草案还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原料使用、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进行分析论证,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2年开始施行。清洁生产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之一,其根本作用是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资源的不合理消耗,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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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应“上保险”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为加强对资产评估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资产评估法草案,对资产评估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职责范围作了规定。
草案指出,行政监管重在制定管理制度、制定执业准则、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监督法律的实施、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等;行业自律重在组织实施考试和执业注册、组织后续教育、调解会员纠纷、受理会员申诉、鉴定评估报告等。
此外草案中规定,评估机构应办理职业责任保险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在资产评估过程中,由于评估原因造成相关当事人经济损失带来的赔偿责任,往往是评估师和评估机构难以负担的,因而国际评估行业普遍会采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做法防范风险。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可以增强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有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落实,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为此,草案中规定,评估机构应当办理职业责任保险,评估机构可以建立执业风险基金。
在规范评估机构行为方面,草案规定,评估机构不得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不得对自身能力虚假宣传;不得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针对同一评估对象执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