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端午、中秋等传统佳节,被精心装饰的粽子、月饼总会激起消费者对“过度包装”商品的深恶痛绝。事实上,就在平时过度包装的商品也充斥在我们生活中,而消费者甚至也是助长过度包装现象的“罪魁祸首”。
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京城的几家大型超市发现过度包装的现象依然存在,其中烟酒、礼品等市场则是过度包装的“重灾区”。
“过度包装绝不是小事情。”全国人大代表、原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在今年两会上指出,“实际上它关系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关系到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 ” “解决过度包装问题要多管齐下。包括制定标准、立法等手段,不过最重要的是中国的消费者应该转变消费观念。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中国人赠送礼品往往会过度关注它的外在包装,而这种好面子的心理也是过度包装问题屡禁不止的根源。
过度包装:美丽的垃圾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前不久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
新法规对过度包装进行规范,将现行法律修改为,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价格相适应,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修改后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此前,相关部门就开始对过度包装着手治理。早在2009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对减少商品包装中的资源消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具体要求和执行措施。
根据文件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发布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三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分别是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同时,针对饮料酒、糕点、粮食、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现象较为严重的商品,标准也做出了相应要求。该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层数和成本三个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规定,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该标准已于2010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但是,这一标准的制定和出台,却没能杜绝过度包装的现象。日前,记者在京城市场上几圈转下来,发现消费者仍然还被“各种各样的美丽垃圾”包围着。食品、保健品、药品、茶叶、酒类、化妆品等商品,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度包装、豪华包装问题。
礼品市场显然是过度包装的“重灾区”,包装材质有金属的、木质的,包括名贵木材的、水晶的、有机玻璃的、瓷器的、陶艺的,里衬有丝绒、锦缎、丝绸的,可谓“丰富多彩”。
烟酒类商品问题同样严重。例如,一款名为“张裕卡斯特酒庄”的葡萄酒采用木质盒子包装,而该货架附近的进口红酒只选用了简单的酒瓶,并没有多余的包装物。在白酒的货架上,记者看到一款名为“红星1949清香型白酒”中赠送两个青花瓷碟子。超市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款酒的酒瓶也是选用景德镇瓷器制作而成,包装得十分精美。
另一款五粮液人民大会堂酒则是被红色的木盒包装起来。 “这款酒包装精致,看起来显档次,送礼十分体面。”上述销售人员表示。
“其实这类酒的包装成本并不高,售价2000多元的酒包装成本也就30多元。”一位白酒行业的人士对记者表示,“但是一番精心包装后,往往能卖出一个好价钱。”记者发现,上述包装精美的酒与同类商品相比价格要高出一大截。
上述业内人士指出:“过度包装的危害首先是侵害消费者利益,因为包装成本最终要由消费承担。不过过度包装最致命的危害是浪费资源,同时还会造成严重污染环境。 ” 全国政协委员、建银国际董事长谢渡扬也指出,包装品基本上都属于一次性用品,具有使用周期短、废弃量大、难以回收利用的特点,容易造成永久性污染。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压力很大,商品过度包装助长环境污染,与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相悖,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
据北京市环卫部门此前的数据显示,每年产生的近300万吨垃圾中,各种商品的包装物约为83万吨,其中60万吨为可减少的过度包装物。
最重要的是转变消费观念
长期以来,国内的产品被称之为一流质量、二流包装和三流价格,然而,时过境迁,矫枉过正,国内商品在告别了“赤膊上阵”后,现在却又成了“过度包装”,且还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
可实际上,就在我们“豪华包装”奢侈成风的同时,一些全球知名品牌产品正在悄然“素色简装”。过去7年,雀巢北美水业在许多瓶子上使用较窄的标签,节约了4000万磅纸张;在丹麦,销售曲奇饼禁止用铁盒包装,一律采用普通塑料。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面对过度包装,西方国家采用了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一是对包装物进行标准设定,即对包装物的容积、包装物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商品价值的比例等设定限制标准,超标就会受罚。
二是运用经济杠杆调控,如对非纸制包装和不能满足回收要求的包装征收包装税,还通过垃圾计量收费,引导消费者选择简单包装。
三是建立生产责任制,规定由商品生产者负责回收商品包装。在丹麦,对过度包装征收的税额是包装价格的3倍,开征包装税10多年来,仅纸张和塑料袋的消费就下降了66%。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汪光焘谈到,国务院早已要求技术监督总局制定行政法规,几年光景过去了,却迟迟不见其出台。 “我国有20%的垃圾是由于过度包装而产生的。 ”因此,汪委员建议,在控制过度包装的问题上,我国还应建立起一套“由地方人民政府和质量监督局共同负责”的监督机制。
有分析人士也指出,我国在“过度包装”问题上存在立法漏洞。不过,也有地方政府已开始在立法领域做出一些尝试。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近日表示,今年上海人大准备立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解决过度包装问题要多管齐下。首先要制定一个明确的标准,界定什么是过度包装。其次是要立法,这样才能做到有法可依,但最重要的是要转变消费观念。”上述业内人士指出,有需求才会有市场,攀比、好面子等非理性消费观念给过度包装提供了滋生的土壤。请客送礼、公款消费、行贿受贿等不良社会风气,更是加剧了消费观念的扭曲。
所以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认识到过度包装的危害,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观念,自觉抵制过度包装的商品。没有了消费需求,过度包装的商品自然也就能得到有效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