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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出台《商南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http://www.paper.com.cn  2012-03-22 商洛日报

  为进一步拓宽林农及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商南县支行、商南县林业局近日联合制定了《商南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将对推动当地现代林业发展、加快生态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办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可作为抵押物,权属不清或未经林权登记等情况下的林权不得抵押;持有《林权证》的自然人和从事林业生产经营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申请抵押贷款;抵押贷款资金优先用于与林业发展相关的项目,最高贷款额度可达森林自查评估价值的60%;贷款金额在8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项目,可简化评估程序;林权抵押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的1.3倍;财政部门将对林权贷款实行贴息制度,低保户、困难户贷款可申请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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