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了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阎晓宏针对社会关注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46条、第69条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他表示,目前公布的草案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欢迎各方通过媒体或信函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针对记者提出的苹果商店涉嫌侵权一事的处理结果,阎晓宏表示,国家版权局已于上月底与苹果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他希望苹果公司重视中国市场,积极回应权利人反映的问题。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如果运营商接到投诉后不能做到尽快移除侵权作品,将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