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制定的《关于加快我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意见》共22条,明确提出了山东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10项主要任务,并表示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数字出版总产值达到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25%的发展指标。
发展指标:“十二五”末,数字出版占新闻出版总值25%
4月12日,山东省新闻出版局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据了解,《意见》共22条,明确提出了全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的加快数字出版发展的指标为,到“十二五”末,山东省数字出版总产值力争达到新闻出版产业总产值的25%,整体规模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形成5—8家各具特色、年产值和主营业务过亿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出版骨干企业,建设青岛数字出版基地,建设济南、烟台、淄博等数字出版创业产业园区,建设山东手机出版基地等重点项目。到2020年,基本完成山东省传统出版单位的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出版产品数量、质量、规模、产业及各项指标明显增长。
“农家书屋”向数字化发展推广全民数字阅读、在线阅读
据了解,《意见》还提出了加快山东数字出版发展的10项主要任务:推动传统出版单位向数字化出版转型,大力发展数字报刊、手机出版,建立学术期刊网络发布平台等;加快推动书报刊出版单位数字化升级,建立海量数字内容转换和加工中心,形成覆盖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电子书、平板电脑等用户终端的数字出版产品体系;加快内容资源整合利用,通过深度加工,不断推出优质的数字内容产品;加快推动传统印刷复制发行企业数字化改造;积极发展民族动漫出版产业;推动新闻出版公共服务项目的数字化建设,推动“农家书屋”向数字化方向发展,推广全民数字阅读、在线阅读;加快数字出版高科技重大项目研发;推动数字出班集团聚集区建设;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从事数字出版活动;推动数字出版“走出去”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