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绍兴市府办获悉,“十二五”期间绍兴市将对印染、造纸、电力(热电)、水泥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其中,印染、造纸企业今年废水排放量都将在原排污许可证核定水量的基础上一次性削减15%以上。
根据省政府下达给绍兴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到2015年,绍兴市工业和生活部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3.1%、18.6%、15.8%和14.5%。“绍兴市印染、造纸、电力和水泥四大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占到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80%以上。”绍兴市环保部门有关人士认为,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这些重点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既有利于完成减排目标,也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按照绍兴市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从今年起,绍兴市印染企业废水排放量在排污许可证核定水量的基础上一次性削减15%以上(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以最近环评批复许可排放量为基数)。2013年底前,绍兴市印染企业生产废水必须全部实现集中纳管处理,无法实现纳管的予以搬迁或关停。2015年底前,绍兴市本级80%以上印染企业必须进行转型升级,绍兴县80%以上印染企业必须集聚到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
绍兴市造纸企业废水排放量今年也要在原核定基础上一次性削减15%以上,年底前,绍兴市造纸企业废水原则上应纳管处理,自行处理排放的必须按要求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中控系统。年生产能力在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将被全面淘汰。
对于绍兴市区空气污染的重要源头,实施方案对热电行业、水泥行业也提出严格的减排举措。如对于热电行业,要加快布局调整,明确关停热电企业名单及具体工作安排。规划保留的热电企业要在明年底前,全面建成炉外脱硫设施及低氮燃烧、SNCR脱硝设施并正式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