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云南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已全面完成,配套改革正在逐步推进,林改的成效开始显现。
林改解放了林业生产力
普洱市是云南省最大的林区所在地,林改已经全面完成,目前处于深化改革阶段。据介绍,普洱林改涉及2700万亩林地,200万农民获得收益。
云南省普洱市政协副主席、市集体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建疆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林改不仅仅是将林地产权明确到户,更重要的是引导和帮助农民选择、规划适合本地区发展的产业,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使农民、企业和政府三方实现多赢,同时也保护好生态环境。
澜沧县林业局局长宋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澜沧县集体林权改革已经全面完成。全县应确权集体林地面积501万亩,已经确权486万亩,确权率97%。林改进一步解放了林业生产力,使林业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宋平认为,林改首先提高了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澜沧县林改前,没有自发出资营造用材林的情况。确权发证后,农民从“要我造林”变成了“我要造林”,采取了一家一户自主经营、联户经营和合理流转等形式,开发利用林地林木。
二是提高了农民爱林护林的积极性。过去,林权主体不明确,山林好坏与农民的直接利益关系不大。确权发证到户后,“看好自家山,守好自家的林”成为自觉行为。自林改以来,全县未出现乱砍滥伐现象,森林火情也渐渐消失。
三是促进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增强。林改前,糯福、酒井等五个乡镇流转的集体林地面积12万亩,每亩收益仅为263元。发证到户后进行了清理整顿,按最低保护价完善合同,规范流转,为村集体挽回资金7000余万元,增强了村集体的经济实力。
“农村土地包产到户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林权改革解决了农民增收和脱贫致富问题。”普洱市林业局党委书记郑发会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林改就是落实三个权利,目前,所有权、经营权已基本落实,收益权部分落实。
统计显示,2010年,普洱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456元,其中林业收入1200元,占三分之一。景谷县县长李富林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2010年,景谷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903元,其中从林业上获得的收入达1480元。
林地流转尚待规范
林地确权以后,如何实现林木林地流转关乎到农户的切身利益。
郑发会对记者说,林地流转在现阶段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虽然普洱市出台了林地管理办法,但林地流转机制尚未健全。林地是农民最大的生产资料,林权属于农户,因为农民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一定对称,交易价格很可能会远低于市场价格,因此对企业和个人到农村直接购买林木林地,政府要做好引导服务,制定最低保护价,避免农民利益受到侵害。另外,农户与企业私下交易容易引发纠纷,政府应引导农户到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在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林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三分之一,但企业对产业的带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需要引入龙头企业,以户为主形成专业合作社。
郑发会还介绍说,在融资服务方面,林权抵押贷款现在不是很规范,融资能力有限。融资抵押办法已经出台,但难以落实。
郑发会认为,深化林改关键在于政府如何建立一套有利于林业发展的政策。普洱林改的经验表明,首先要做好集体林权的现实情况和历史情况,才能分林到户。他主张,林改不能全面铺开,要试点现行,逐步推开,使矛盾纠纷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