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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狙击数千吨洋垃圾 报废旧纸实是污染物
 
http://www.paper.com.cn  2012-06-04 新华网

  6月1日,在张家港港区码头,整齐地堆放着30个集装箱货柜,这些货柜来自万里之遥的荷兰,是南京海关近日查获的特大固体废物走私案中的一部分,当天上午这些装有境外走私城市垃圾的集装箱将被依法退运回国。

  时间回到2012年1月,当南京海关下属张家港海关关员打开申报进境的集装箱门的一瞬间,眼前的情景触目惊心。货柜中装满了发霉变质的废纸、碎玻璃、饮料瓶、抹布、纸尿裤等各种城市生活垃圾,一股恶臭迎面扑来,令人头晕、恶心。

  从去年底至今年3月,根据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转来的线索,南京海关先后查获5起伪报品名走私进口国外城市垃圾案,共涉及进口城市垃圾4000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据悉,这是在海关总署开展“国门之盾”行动统一部署下,近年来南京海关查获的江苏省口岸最大走私固体废物案。

  来自荷兰的情报和30个可疑集装箱

  2011年12月,南京海关缉私局接到海关总署缉私局转来的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提供的线索,称怀疑装有城市生活垃圾及其他废物的10个集装箱已从荷兰出发,即将运抵中国张家港口岸。

  这让南京海关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司永胜心头一紧。“生活垃圾”属于我国明文规定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境后将对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此类固体走私废物案件性质非常恶劣,一直是海关打击的重点。

  南京海关缉私局立即成立专案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12月29日,“XinFeizhou”号货轮运抵张家港口岸,一份申报品名为“废旧报纸”、总数为30个集装箱的进口报关单递到了张家港海关通关现场。线索中所指的10个集装箱就在这中间。可打开集装箱后,门口堆放的废纸品质较好,乍一看似乎并无多大异常——难道荷兰执法部门情报有误?查验工作进一步深入,当堵在集装箱门口的一排废纸被移出后,大量压缩捆扎的生活垃圾赫然呈现在眼前。

  城市生活垃圾伪装成废纸进口

  废物,是放错位置的可再生资源,但废物也并非全都是宝。以废纸为例,在我国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杂质含量不超过1.5%的废纸,是允许进口的,城市生活垃圾绝对在禁止进境之列。

  据现场查验的海关缉私警察回忆,当时的场景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整个集装箱形同一个打翻的巨大垃圾桶,发霉变质的废纸、碎玻璃、饮料瓶、抹布、纸尿裤、塑料袋、旧衣服甚至动物粪便等各种城市生活垃圾散落一地!

  由于此案性质严重,为了在第一时间完成取证工作,海关关员和缉私警察来不及做好自我防护,顶着码头上的刺骨寒风立即对30个集装箱逐一进行彻底查验。结果显示,这些集装箱均进行了刻意伪装并伪报品名,犯罪手法专业,走私废物品质恶劣。

  第二天,现场参与查验、直接与这批货物“亲密接触”的海关关员和缉私警察陆续出现了严重的上呼吸道感染和表皮感染的症状。

  这批废物“中毒”不浅!南京海关缉私局立即对这30个集装箱货物涉嫌走私废物立案侦查,案件代号为“32.14”。

  进口这些高污染的城市生活垃圾的是谁?进口作何用途?不法分子如何从中获利?一连串的疑问在南京海关缉私警察心头形成。

  跨境走私固体废物链条浮出水面

  南京海关关长李多宽在听取案情汇报后,严厉指出:“对这种祸国殃民的犯罪行为一定要狠狠打击!”

  经调查,这批固体废物是合肥和普贸易有限公司向台湾某公司购买。2月19日,南京海关缉私警察兵分两路,一路奔赴上海虹桥机场,将准备入境的台湾某公司台湾籍负责人现场抓获;一路赶往合肥调查取证,将涉嫌走私废物罪的合肥和普公司经理耿某刑事拘留。

  据台湾某公司负责人供述称,这30个集装箱货物系以台湾某公司名义向荷兰Van Puijfelik B.V公司购买,购买后销售给合肥和普公司,并与耿某合谋,采取伪报品名、伪造单证的手法向海关申报进口。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案件规模逐渐扩大。海关缉私警察发现并取得了确凿证据:荷兰欧洲纤维供应公司曾于2011年10月将3批共2045.04吨城市垃圾出口至中国,3批货物均通过台湾某公司销售。其中两批销售给合肥图腾贸易有限公司,从荷兰鹿特丹港装运至中国境内,于2011年12月伪报为废旧瓦楞纸和废旧报纸进口。另外一批销售给合肥缘江贸易有限公司,经荷兰鹿特丹地区发货,从比利时安特卫普港装运至中国境内,于2011年12月伪报为废旧报纸进口。在往来邮件中,台湾某公司与供货商还详细商讨废物装柜时如何伪装,意图逃避海关监管,表述直白露骨,气焰十分嚣张。

  南京海关缉私局立即对合肥图腾公司和合肥缘江公司涉嫌走私废物案分别刑事立案侦查,迅速抓获两家公司实际负责人崔某,一举摧毁这一境外供货商或中间商与境内采购商勾结的跨境走私城市垃圾犯罪渠道。

  中荷合作打击废物走私的成功案例

  3月15日,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大力协调和指导下,中荷执法部门案件工作会谈在张家港海关举行,荷兰驻华使馆警务专员和海关专员到会。

  南京海关公布,这是“国门之盾”行动开展以来,中荷两国在打击废物走私案件方面取得的首次成功,截获违法进口废物数量之大、进口废物品质恶劣、犯罪手法专业为近年江苏口岸乃至全国罕见。

  这是一条境内外相互勾结、分工明确、运作熟练、国内集散迅速的犯罪链条。走私分子进口境外城市垃圾的目的主要是在国内分拣后销售牟利。譬如分选出的废旧报纸售价达到每吨2000元以上,分选出的可乐瓶、矿泉水瓶等废塑料售价每吨4000元以上,而其余绝大多数不可利用的城市垃圾则被荒弃,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污染。据悉,中荷双方都高度重视该领域的首次执法合作,希望以此为契机,探索和完善更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目前,荷兰相关执法部门已对2名荷兰籍嫌疑人开展了刑事司法调查。荷兰驻华使馆两位专员多次对中国海关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并对中国海关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极高的办事效率表示敬佩。

  走私垃圾依法被退运回荷兰

  通过此次系列案件的侦办,显示出多条较为清晰的自境外向境内走私城市垃圾的犯罪线路,仅靠个别口岸海关现场和缉私部门的查处堵截,无法从源头上粉碎这一渠道,甚至还会引发转港后重新进境的风险。为此,加强境内外执法协作,联合打击这类恶性跨境走私犯罪行为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显而易见。

  南京海关还与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和省环保厅召开了废物走私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探讨此类案件处置中各部门的协作问题,国家环境保护部也于近期派员赴张家港进行了实地察看。

  据了解,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首先应由进口者或承运人在规定期限内将固体废物原装退回,进口者或承运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进口者或承运人不得放弃有关固体废物。

  6月1日上午,经过中国海关积极协调,来自荷兰的30个集装箱共计763吨的走私城市垃圾将被全部装船退运出境,预计7月上旬抵达荷兰鹿特丹港,7名犯罪嫌疑人将在案件侦查终结后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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