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绵阳市环保局向媒体公布5月9日“三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零点行动”排放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此次检查的16家企业中,4家外排废水未达到国家标准,1家未履行环保行政审批手续。市环保局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限期整改,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为保护我们的母亲河,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安全。5月9日22时至10日凌晨3时许,绵阳市环保局组织市级新闻单位,兵分多路,对涪城区、江油市、安县、经开区等地16家生产企业开展了“三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零点行动”,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直排、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监测结果显示:安县路林磷化工有限公司、安县清溪污水处理厂、四川安县宏达化工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平安纸业厂的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超标,目前已对上述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责成安县路林磷化工有限公司、四川安县宏达化工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平安纸业厂加强管理,对生产废物处理的环保设施检修并维护,加强雨水沟的疏通,实现雨污彻底分流,以确保外排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并已函告安县有关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定,加强对安县清溪污水处理厂的整顿改造,实现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绵阳市艺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深加工猪油脂项目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