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财务省确定将对海外向日本提供的电子书、音乐以及广告等服务征收消费税。最早将于从2014年4月起实施。
目前日本的消费税征收对象仅包括“国内交易”和“物品进口”。如果将服务器等设在海外,然后向日本提供音乐和电脑应用软件等服务,根据现行日本法律作为“国外交易”将无需缴税。但如果是企业在日本国内提供服务,作为“国内交易”则需要纳税。
今年日本的信息内容服务市场有望扩大,美国亚马逊近日将在日本推出电子书终端,乐天也将利用此前收购的加拿大Kobo公司开始推进图书线上服务。日本也正计划提高消费税,日本国内企业认为,如果消费税税率上升,在与海外企业之间的竞争中将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出现了探索将业务转移到海外的趋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财务省作出决定,规定日本企业和消费者接受的内容服务即使由海外提供,仍然要征收消费税。由于消费税税法以及相关实施细则还需要调整,财务省计划在2013年通常国会之前,完成必要的制度修正。目前,欧盟(EU)已经开始对来自区外的内容服务征收增值税,而日本的征税方法预计将与欧盟(EU)相近。
如果美国谷歌等海外企业接受日本国内企业委托发布网络广告,则由日本相关国内企业缴纳消费税。而如果是日本消费者通过网络从海外企业手中购买音乐和电子书,则由海外企业纳税。
但网络交易实际情况很难把握,有可能出现海外服务商不如实申报的情况。对此,日本财务省计划采取各项举措防止偷逃申报情况,例如利用与海外税务当局相互交换税务相关信息的协议,收集信息等,但实际效果仍是未知数。
日本国内网络广告的市场规模去年约达到了8千亿日元。而预计电子书也有望从2010年度的650亿日元大幅增至2015年度的2千亿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