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纸业宣布,其非全资子公司山东世纪阳光,与日本上市公司王子制纸及逸途订立联营企业协议,以于山东省寿光市成立联营企业,分别持股51%、29%及20%。联营企业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于中国制造及销售特种纸,特别是装饰用纸、医疗包装纸及支票用纸。
联营企业公司的最高投资总额为6.08亿人民币(7.411亿港元),而其注册资本为2.03亿人民币(2.4744亿港元),由订约方根据各自持股权益以现金或实物资产出资。联营企业协议须待获得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亦须待中国有关当局批准。
联营企业伙伴可向联营企业贡献其各自的强项,从而加强公司生产专用纸品的专有技术及将公司产品种类扩大至专用纸品范畴,为公司提供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