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11日在京发布了《2011年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观察报告》。该报告以全国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18个村庄所获得的1050份有效问卷和专题调研访谈资料为研究基础,对全国集体林改的状态和成效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评价。调研结果显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增长、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据介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于2009年启动。承担此项目的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贺东航、朱冬亮的团队选择福建、江西、浙江、湖北、湖南、四川、辽宁等12个省(区、市)作为项目调研省,对基层林业部门、村干部和广大农户进行座谈、访谈、参与观察及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样本户为1050户),获取了200多万字的第一手资料。项目组以农民的视角为切入口,深入分析了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林权改革,并对以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林地流转、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下经济等为主要内容的第二阶段深化改革进行了分析和评估。项目组的跟踪观察研究结果表明,样本村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各项强林惠林政策正在逐步落实,改革正在深化,“资源增长、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的改革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项目组的跟踪观察也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些历史遗留的林地产权纠纷难以有效调处;林地如何实现规模经营的难题;林地流转过程中导致少部分林农失山失地;林地利用中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冲突;有的地方的配套改革难以推进;林业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林业公共服务支持力度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项目组提出建立综合调处机制、解决历史遗留林权纠纷问题,建立农民、集体、外来投资者、国家等多方的利益共享与多赢机制,进一步加大国家惠林强林政策支持力度等对策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据悉,这一调研项目的报告已得到中央有关部委的采纳,林改研究基地所撰写的两份咨询报告“《森林法》已不适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予修改”和“林改应避免农民失山失地、保障林农分享改革收益” 获得温家宝总理的批示。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研究基地是我国有关农村林业改革和发展研究领域的重要学术机构,承担了相当数量的有关农村林业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大研究课题,成果丰硕。
今天出席此次会议的有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改革领导小组顾问黄建兴、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司长张蕾、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巡视员杨百瑾、华中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石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徐勇、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林改研究基地主任朱冬亮、华中师范大学兼职教授贺东航,及首都部分新闻媒体的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