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个月内,升达林业披露的2011年报净利润从盈利1837万元到亏损1608万元,监管层对该公司业绩变脸一事零容忍。继今年4月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升达林业下达《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后,7月11日深交所也对该公司作出《对升达林业及相关当事人通报批评》的处分决定。
深交所在公告中称,升达林业在2011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预计的净利润均与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改变,“升达林业未及时对业绩预告进行修正,且业绩快报不准确。”
升达林业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1.3.3条和11.3.7条的规定,而该公司董事长江昌政、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蒋昌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决定,对升达林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该公司董事长江昌政、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蒋昌华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且均将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被通报批评的起因在于升达林业2011年度业绩变脸堪称神速。2012年2月29日,该公司披露2011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1年度净利润为1837万元,同比下降幅度达49.06%。
仅一个月后,3月28日,升达林业发布业绩快报修正公告,称2011年亏损1612.67万元,与前次业绩快报相差了3000多万元,这也是该公司上市后首个亏损年。
据升达林业解释,业绩重大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对已发出的商品但未收到货款的部分,按审慎性原则暂未确定收入5938.54万元,由此导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等一系列数据的调整,同时公司对已经发生,票据未收到的费用,进行了补提。
为何在2月29日发布业绩快报时,升达林业未按照“审慎原则”进行处理?据之前升达林业人士透露称,首次发布的业绩快报是内部财务统计的数据,发布公告之后,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初审,认为将上述近6000万元货款确认收入是不妥的,于是作出了重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