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质监局近期对区内生产的家用纸制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共抽查广西区内73家企业生产的86批次产品,主要涉及纸巾纸、卫生纸、卫生巾(含卫生护垫)、纸尿裤等产品。抽查主要以《纸巾纸(含湿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204.1-2010)、《卫生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204.2-2010)、《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204.4-2010)及《纸尿裤(含纸尿片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204.3-2010)等实施规范为依据,检验项目按相应实施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项检验。
经检验,宾阳县福乐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20×13)cm平切纸(2012-04),柔软度不合格。此外,玉林市信求纸品厂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监督抽查导致未能抽取其生产的家用纸制品产品。
广西自治区质监局表示,已责成相关市质监部门对拒绝抽检的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