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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投资:云南试水第一跳
 
http://www.paper.com.cn  2012-08-06 互联网

  林权投资并非一个横空出世的新名词,早在2003年,国家就开始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以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等形式参与流转。森林、林木和林地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出资的条件。

  林权投资作为新兴投资地带,在我省究竟发展得如何呢?当下,我省在林权投资领域的优势与“瓶颈”主要有哪些?对于一些号称挖掘绿色经济潜力的林权流转项目究竟蕴藏了多少商业机会?本期特别报道将与你一起寻找答案。

  1.“大资源、小产业” 设立林权监管公司势在必行

  云南省是集山区、民族、边疆为一体的省份,山区占国土面积的94%,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森地面积占全国的10%,居全国第二,集体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80%,涉林农户占全省总农户的92.3%,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云南省的一大优势。但由于林业“大资源、小产业”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林农、林企依托林业发展经济的效益性未充分显现。

  据了解,我省自2006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主体改革工作已基本结束,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先于全国,开创了全国林改的“云南模式”。但是,完成主体改革,明晰产权仅仅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要真正实施好集体林权制度,就要进行一系列的配套改革,这些配套改革涉及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中介机构、银行等单位,林业主管部门要从体制上和制度上充分整合管理资源、资金资源、人才资源,才能真正做到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才能推进森林培育、森林旅游、森林食品、生物制药等产业发展,才能盘活林地和林业资源,才能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向林业领域流动,才能有效破解长期困扰林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真正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具有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发布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号)相关文件。结合云南实际,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是缓解广大林农和涉林企业融资困难,调动林农耕山育林积极性,促进产业升级、生态改善的有效途径,是加快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重要举措,也是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拓展信贷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内在需求。

  据此,云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同时,为规范林权抵押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我省制定了《云南银行业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云银监发[2010]71号)规定,暂行办法的有效实施,规范了我省林权抵押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

  但是,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由于配套措施不完善,银行的担忧越来越多,困扰林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越来越突出,究其原因,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监管工作薄弱是其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发布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号),《云南银行业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虽然做出了如何防范信贷风险、相关各方如何履行贷后管理责任以及如何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各自的职责不同,各利益主体联系沟通不够,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存在银行不敢放心贷款、林权所有权人贷款难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加快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步伐,有必要成立林权监管公司。林权监管公司可以有效解决银行贷后管理困难的问题,可以保护森林资源抵押资产的安全完整,可以防止盗砍滥伐及私下流转等情况的发生,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秩序提供服务。

  2. 激活“森林云南” 林权投资模式大势所趋

  云南是我国南方地区和南亚、东南亚的“水塔”,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为富集的地区之一,生态区位和地位作用十分重要。近年来,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国家公园建设试点、低效林改造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林业重大建设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森林云南”建设取得显著成就,进一步引起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2011年5月,国务院专门下发文件,赋予我省建设“我国生物多样性重要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任。

  从近日召开的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今年我省将投入“森林云南”建设资金近48亿元。据了解, 2011年全省投入“森林云南”建设资金已达44.8亿元,今年将达到近4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3.5亿元、云南省省级财政投资14.07亿元。从云南省林业厅计划财务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已经落实资金43.7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9.66亿元、省级资金14.07亿元。

  此外,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金融部门着眼保护和发挥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林农群众投入林业、发展林业的巨大积极性,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各种措施,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2011年,在上年贷款余额突破50亿元、跃居全国第一位的基础上,云南省继续完善林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将林权抵押贷款重点县从23个调整增加至30个。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省林业厅编印《林权抵押贷款简明实用手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将林权抵押贷款作为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重点,纳入信贷政策评估考核体系,单独进行考核和评价。这些措施有效推进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至2011年底,我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突破70亿元,连续第二年居全国首位。

  以林权抵押贷款的突破为主要标志,2011年我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又迈出了新步伐:一是组建了省级林权交易中心,建成州(市)、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117家,开通了全省林权管理信息系统,先后依法流转林地779万亩,流转金额24亿元。二是成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67家,认证评估咨询人员700多名。三是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2024个,涉及林农11.4万户、林地面积436.7万亩,14个县(市、区)成功申报为国家林业专业合社示范县。四是深入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全面推行林木采伐管理公示制。

  据悉,按照云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15年末,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力争突破300亿元,覆盖所有县(市、区),其中重点推进县(市、区)贷款余额力争突破100亿元。

  当下,林业企业近几年得到了较快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整体显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多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和经济持续增长的“瓶颈”。据对中小林企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由于企业实力较弱等原因,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多数中小林企自身条件欠缺,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弱,市场和经营风险大,银行不敢轻易对这部份企业放贷。企业信用记录不完整,内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利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的基本条件。从调查反馈情况来看,中小林企对信贷资金的需求较旺,银行信贷资金供给与经济发展需要相比严重不足,多数企业反映流动资金严重不足。

  由此,可以看出森林资源资产监管市场巨大,林权投资发展潜力很大。同时,可最大限度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将为我省林业经济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为建设“森林云南”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3.催生“绿色经济” 云南林权投资试水第一跳

  今年5月3日经云南省林业厅云林复[2012]63号文批复,并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综合性林业投资管理公司——云南源宥林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这标志着我省林业投资开启了全新的“一试”,加快了我省发展林业经济的奋力一跳。

  据了解,云南源宥林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涉及经营项目为:森林资源资产投资及管理、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物监管、园林绿化苗木抵押物监管、林产品抵押物监管、森林资源资产贷后管理、抵押林权资产处置及收购、林业企业融资方案设计、策划、咨询等业务。

  云南源宥林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设立符合国家鼓励发展林业产业配套行业的政策,将有效解决我省林权抵押监管难的问题,最大限度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同时可有效解决银行贷后管理困难的问题,对完善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云南源宥林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师举总经理称,公司将借鉴国内优秀投资管理机构的成功运营经验结合先进的企业运营商业模式和管理理念,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资金实力较强、人才配置较完备、专业技术领先、管理理念先进、极具核心竞争力的集林业资产监管、处置、收购和融资设计于一体的专业机构。目前公司汇聚了一大批林业调查规划、投资管理、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顾问、企业管理等各方面专业人才,构建起公司专业精英团队。同时公司积极与各高等院校、林业科研技术单位、金融、保险、评估、法律等机构形成战略合作伙伴,搭建全方位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了丰富的技术和社会资源。

  接下来,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以完善集体林权社会化监管服务体系为政策依托,积极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物监管、处置及收购等业务。在服务方向上,坚持以金融机构、林业企业等为主要服务对象,不断拓展经营项目的外延与内涵,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地提供专业的服务。公司依托已搭建起涵盖高等院校、林业科研技术单位、金融、保险、评估、法律等机构的综合服务平台可为客户提供如下的增值服务:1、强化森林资源资产贷后管理职能,以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增值为目标,在实现对质押物进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对森林资源资产及企业经营动态进行监控,并及时向银行提供信息,在保证银行贷款安全的基础上,确保森林资源资产的保值增值。2、代为质权人提供权证调查、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保险条款审查、质押物价格信息及控制、质押物处置等咨询服务。3、代为客户提供森林资源资产采伐监管、资信调查等业务,为客户提供造林、抚育、保护、管理咨询服务,为客户设计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种改良、沼气建设以及林区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咨询服务。4、为质权人的贷款安全向保险公司投保抵押林权财产责任保险。5、为质权人出现风险的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抵押资产处置及收购服务,化解信贷风险。

  公司以“让委托人放心,让客户满意”的服务宗旨,秉承“诚信、务实、创新、共赢” 的企业精神,坚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谋求双赢”的经营理念。重视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致力于专业服务能力的提升,尽可能满足银行及其他委托方的要求。以高素质的专业化团队和全新的经营理念为依托,依靠科学的风险评估及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和分散监管风险,实现森林资源资产监管工作的高效运作,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专业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云南源宥林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师举总经理说,公司将积极建立与林业主管部门、银行金融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建立与林业企业的业务联系机制,紧紧围绕我省林业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以点带面,择优合作。广泛联系合作银行,全力推介融资项目,积极推动银企对接,从而促进监管业务的发展。

  云南源宥林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师举总经理表示,下一步公司将在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银监会等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银行业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指导意见的规定下扎实开展业务工作。为解决我省森林资源资产融资难的问题,为企业及个人向银行融资发挥桥梁作用,为全省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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