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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水质多数时段达四类标准
 
http://www.paper.com.cn  2012-08-08 辽宁日报

  8月6日,沈阳经济区8城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协调行动主任会议在铁岭市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通过对辽河8个干流断面和36个支流入汇口断面连续监测显示,辽河水质多数时段达到四类水质标准,一些时段可以达到三类水质标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8城市连续5年携手推进辽河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2008年初,辽宁省政府提出辽河治理“三年干流消灭劣五类,五年实现城市段景观化”目标,举全省之力集中治理辽河,确保辽河率先摘掉重度污染的帽子。同年,由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发起、沈阳经济区各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参与的“协调行动”正式启动。

  “协调行动”开展以来,8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行使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利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专题调研等法定形式,依法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5年间,6项省级水污染治理法律法规制定出台,沈阳、鞍山、抚顺、本溪等市也相继制定地方性法规,为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截污、建厂、恢复生态功能,8城市同心协力治理母亲河。辽宁省417家造纸企业全部停产治理,294家彻底关闭,占全省工业污染总量40%的污染问题由此解决,而现存的造纸企业陆续升级改造,进入园区规范发展;新建的99座污水处理厂沿辽河流域拉开布局,新增日处理能力315万吨,是过去12年总和的两倍;干流16座生态蓄水工程投入运行,辽河河道水量比治理前增加了1倍;辽河保护区植被覆盖率由13.7%提高到63%,初步形成了410平方公里的滩地“草原”。 2008年至2011年,辽宁省GDP实现了由1万亿到2.2万亿元的跨越,而同期辽河干流化学需氧量浓度却下降了67%。

  今年是辽宁省确定的辽河“率先摘帽”总攻之年。按照省里提出的“保证辽河干流及12条主要支流达到并稳定四类水质标准,其余支流不超过五类水质标准”治理目标,沈阳经济区8城市正积极推进辽河全流域治理攻坚,打响生态建设总决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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