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9日,博汇纸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博汇纸业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已按期偿还上述借款,博汇纸业相关担保责任已解除。
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6月2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2年度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
2012年8月17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701012012000806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该合同有效期自2012年8月17日至2013年8月16日。
据了解,博汇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146,500万元(含欧元10,000万元),无逾期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