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5月22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011 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增至208,000,000股。上述方案已于2012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12年8月7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利润分派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已于2012年8月27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仍为:442000400013713,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原为:壹亿陆仟万元人民币,变更后为:贰亿零捌佰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原为:生产和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不含印刷工序)。产品国内外销售。变更后为:生产、加工和销售高档生活用纸系列产品。产品国内外销售。从事浆板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及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