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市环保局分别向米东区4家造纸企业下发了关停、停产治理通知书。
当日,记者随乌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来到乌鲁木齐佳美华造纸厂。这家企业的厂房是租来的几栋平房和一处面积不大的院子。据介绍,由于这家企业属于国家明令关停取缔的“小造纸”企业,今年7月就被要求9月25日前必须关停,然而7日这家企业仍在生产,没有任何关停迹象。
造纸厂负责人对环保局工作人员说:“造纸厂原属卡子湾村村委会,1997年通过招标承包给了我们”,企业现在年产3000吨包装纸,给乌市多个纸箱厂供货。他还强调:“我们的废水并没有直排,都是经过环保过滤处理的。”
环保部门随后来到企业的废水排污口看到,所谓的环保过滤处理,仅仅是在排污渠下面垫了一道过滤网,将污水中的纸浆等杂物过滤掉,这些未经环保处理的废水,最终流向该村绿化带和农田。
当日下午,环保部门又向同处于米东区的新疆南湖纸业有限公司一分厂、新疆银佳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远大纸业有限公司,下发了停产治理通知,要求上述企业必须在9月10日停产治理。
据乌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这3家造纸企业废水超标排放、没有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必须对废水进行环保处理,并实施在线监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