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城的重整方案在9月24日遭到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双双否决后,公司在27日火速发布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与以往的方案不同的是,第一大股东和其他股东的让渡比例不再一刀切,而是做了区分,并公告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再次表决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
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按照30%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其他股东按照22%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让渡约6678.69万股。
上述让渡股票全部由重组方,即恒鑫矿业公司控股股东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条件受让,受让条件包括: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向公司无偿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33亿元的资金,用于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朱祖国将其持有的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10%股权无偿赠与公司;恒鑫矿业公司股权赠予公司后,在2012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220万元,在2013年度能够实现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不低于人民币880万元,如果最终实现的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及实际分红未达到上述标准,由朱祖国在相应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恒鑫矿业公司所拥有的探矿权在2012年11月30日前探明黄金储量不低于25吨,稀土详查报告储量不低于2万吨,如果该项承诺未能实现,则朱祖国将于2013年3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补偿金5000万元;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至少包括朱祖国持有的恒鑫矿业公司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