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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0市县纳入森林保险试点
 
http://www.paper.com.cn  2012-09-29 中新网

  作为中央和海南省委省政府强林惠农工作重大决策的森林保险,海南省已将其列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今年海南省森林保险试点任务为1500万亩,包括公益林1200万亩、商品林300万亩,其中公益林的财政补贴为100%,商品林财政补贴为65%。

  海南省森林保险试点已启动。根据《海南省2012年森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文昌、万宁、琼中、乐东、五指山、白沙、昌江、东方、澄迈、儋州等市县的公益林和商品林纳入今年森林保险标的范围。公益林保险金额为每亩600元-800元,商品林保险金额为每亩300元-1200元。保险费率分别为公益林3%、商品林5%。各级财政将对投保企业和林农实施保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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