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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裁*ST金城重整计划
 
http://www.paper.com.cn  2012-10-17 中国证券报

  上周五,*ST金城股东刚刚再次联手否决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仅仅4天,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对公司的重整计划作出强裁。这是继*ST广夏之后,又一家重整计划遭遇双否的公司被法院强裁处理。

  公告称,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ST金城于10月15日向锦州中院申请批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于10月16日收到锦州中院(2012)锦民一破字第000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最终*ST金城超过10万元以上的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仅为5%。根据公司提出的经营计划,未来*ST金城剥离低效资产;整合造纸及化工资产;完成红液蒸发系统技改项目,公司称,目前该项目已基本竣工,进入试生产阶段,即将正式投产;新建粘合剂深加工项目;并将获得重组方赠予资产——恒鑫矿业公司10%股权;根据承诺,未来重组方拟注入资产的评估值不低于15亿元,且至少包括其持有的恒鑫矿业公司全部股权。

  *ST金城重整计划的推进举步维艰。在9月24日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会议上,公司的重整计划被双双否决,其中债权人组的通过率相当低,普通债权人组经过两度表决,仅代表25.87%债权总额的债权人同意了重整计划。而出资人组会的通过率稍高,达60.71%。基于此,*ST金城快速调整了方案,从大小股东一刀切式的让渡变为第一大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让渡30%,小股东让渡22%。然而这一方案依然没能让股东满意。在12日的出资人二度表决会议上,对于新方案,只有63.62%的股东选择通过,依然没能超过2/3。

  因此,这倒逼*ST金城走上了强裁之路。破产重整专业人士表示,虽然法院有强裁的权力,但同时也会参考债权人和出资人的通过比例,从*ST金城的出资人通过率来看较为接近2/3的水平,因此法院强裁的压力并不算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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