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福建省经贸委与财政厅近日联合向工信部、财政部上报我省2013年关闭小企业计划。据悉,2013年福建省计划关闭小企业153家,涉及安置职工12650人。其中,福州市2家,漳州市31家,泉州市94家,三明市18家,莆田市1家,南平市5家,宁德市2家。
据了解,2013年关闭小企业工作任务是,关闭钢铁、有色金属、化工、轻工、纺织、建材、机械等行业产能过剩、技术工艺落后、资源能源浪费、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布局不合理的小企业。重点包括小冶炼、小电镀、小水泥、小农药、小黄磷、小硫酸、小皮革、小造纸、小印染及稀土、铅酸蓄电池等小企业。
根据福建省此前发布的全省关闭低效小企业计划,关闭的小企业应符合企业合法设立、关停确有必要、有关附件齐全的要求,拟在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实施行政性关闭的现有企业,已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计划、违规建设、违法经营、因丧失市场竞争力主动停产关闭等的企业不得列入年度计划。